标的权属:甲方为上述固定资产的合法所有权人,资产无抵押、查封等权利限制,未涉及任何权属争议。
资产现状:甲方已就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、存在瑕疵(如设备维修记录、车辆剐蹭情况)向乙方充分披露,乙方已实地查验并确认无误(详见《资产现状确认书》附件一)。
第二条转让价款及支付
转让总价款:人民币[大写金额]元(小写:¥[数字金额]元),此价款为含税价,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增值税[专用/普通]发票。
支付方式:
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[X]日内支付总价款的[30%]作为定金,计[X]元。
于资产交付并完成过户(如需)后[X]日内支付总价款的[60%],计[X]元。
剩余[10%]作为质保金,计[X]元,于资产交付满[6个月]且无重大质量问题后支付。
甲方收款账户:
开户银行:[银行名称]
账户名称:[甲方企业名称]
账号:[银行账号]
第三条交付与过户
交付时间: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[X]日内,按《资产清单》向乙方交付全部固定资产。
交付地点:[甲方存放地点],乙方负责运输,运输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。
过户手续:需办理过户登记的资产(如车辆、不动产附属设备),甲方应配合乙方在交付后[X]日内完成过户,过户费用由[乙方]承担。
交付标志:双方签署《资产交接单》(附件二),视为资产交付完成。
第四条质量保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