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业园房屋租赁合同
一、合同主体
出租人(甲方): [出租人名称]
承租人(乙方): [承租人名称]
二、租赁物基本情况
1. 租赁房屋位于 [产业园名称],地址为 [详细地址],建筑面积为 [平方米],房屋结构为 [结构类型],用途为 [用途]。
2. 房屋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:水、电、燃气、网络、电梯、空调等,详见附件《房屋设施清单》。
三、租赁期限
1. 本合同租赁期限自 [起始日期] 起至 [终止日期] 止,共计 [年/月]。
2. 租赁期满后,若乙方需续租,应提前 [天数] 日书面通知甲方,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续租合同。
四、租金及支付方式
1. 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[金额] 元(大写:[大写金额]),按 [月/季/年] 支付。
2. 租金支付方式为 [银行转账/现金/其他],乙方应于每期开始前 [天数] 日内将租金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。
3.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,每逾期一日,应按当期租金的 [百分比]%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。
五、押金
1.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[天数] 日内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 [金额] 元(大写:[大写金额])。
2. 租赁期满且乙方无违约、无欠费、无房屋损坏等情形,甲方应在 [天数] 日内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。
六、房屋使用与维护
1. 乙方应按照房屋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,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转租。
2. 乙方应负责租赁期间房屋的日常维护与保养,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承担修复责任。
3. 甲方应保证房屋权属清晰,无抵押、查封等限制权利的情形。
七、违约责任
1.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,均应承担违约责任,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。
2.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,甲方有权没收押金,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。
3.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提前解除,甲方应双倍返还押金,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。
八、合同解除
1.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:
(1)一方严重违约,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[天数] 日内未纠正;
(2)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超过 [天数] 日;
(3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。
九、争议解决
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可提交 [仲裁委员会名称] 仲裁,或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十、其他条款
1. 本合同未尽事宜,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,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合同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十一、附件
1. 房屋设施清单
2. 房屋平面图
3. 双方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
甲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
乙方(签字/盖章):
日期: